温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期: 2019-03-07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2019227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温州加快转型跨越、精彩蝶变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委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奋战1161,奋进2019”年度工作主题主线,紧扣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担当,聚焦改革发展、聚力民主法治、聚情民生关切、聚合代表力量,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上述总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19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决扛起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

2.坚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推进人大工作。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最大政治原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职能作用,努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3.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重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新的法律法规和年度立法、监督议题内容,认真制定实施学习培训计划,为依法履职打好基础。围绕立法和监督计划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工作实效。开展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课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决策和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积极反映与推进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4.筹备开好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精心做好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活动,为代表审议报告和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设立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通过市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组织代表票决2019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做好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等选举任务,为续写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5.协助市委开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紧紧抓住市委将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的重要契机,认真配合市委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深入调研、加强谋划,查补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短板,及时研究需要市委重视解决的突出问题,为市委作出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最高要求、最严标准、最实作风抓好会议精神落地见效,乘势开创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6.认真做好宪法实施相关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理念,把推进宪法在我市有效实施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修订《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学习宪法,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二、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7.深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按照“立法为民、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有效管用”的立法原则,科学编制、精心组织立法工作计划,做好楠溪江保护管理、荣誉市民、养犬管理等立法项目的审议和家庭服务业管理的立法预备工作,开展促进乡村振兴、电动车管理等7件立法课题的调研,积极保障地方依法治理。

8.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好立项、起草、调研、审议、表决等关键环节。加强创制性立法,不断提高立法精准化、精干化、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发挥立法专家、立法研究院、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作用,增强立法合力,提高立法质量。

9.指导推动法规落地实施。坚持“宣传先导、示范引领、责任落实、指导落地”的立法后落实机制,注重制度设计上的引领性、宣传上的全程性、实施上的示范性、监督上的推动性,适时开展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推动《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等已出台法规的贯彻实施。

10.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从加强宪法实施监督、维护宪法权威的高度,继续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备案审查机制,推进规备审查信息化建设,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坚持全面审查和有重点的主动审查相结合,发挥第三方参与审查工作的作用,提高审查精准度,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11.加强深化改革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等工作报告,强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R&D经费投入等工作的监督,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部署精神和监察法要求,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支持监察工作依法开展。

12.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结合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与监督。抓好政府投资计划审查,进一步加强省市重点工程、续建和配套项目、民生和改善环境项目实施情况监督。跟踪监督营商环境提升,“152”工程推进及重大项目招引、签约落地等工作,促进我市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13.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市级部门决算草案和同级审计报告、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等报告,审议表决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紧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动财政资金规范提效,强化民生需求保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听取和审议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深化部门预算审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深入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推动预算联网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14.加强城乡建设管理监督。围绕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开展监督,促进大干交通,推动高铁高速、空港海港、轨道交通等加快建设。围绕“大建大美”建设进度,功能短板补齐情况开展监督,加快推进“精建精美”。加大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9年建设和资金安排、特色小镇建设等情况监督,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以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及农民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实施为重点开展监督,结合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跟踪监督,推动乡村振兴“六千六万”行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5.加强民生工作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和龋齿综合防控、县域医共体建设、养老事业发展等监督。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市区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高水平助推美丽温州建设。

16.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开展慈善法、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组织有关专委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开展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司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不断优化法治环境。开展市中院部分法官的履职评议,督促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四、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工作

17.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有关制度。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以及《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文件精神,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制度,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规范提升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精心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跟踪监督,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

18.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修改完善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加强和规范人事任免各个环节工作,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五、不断创新和深化代表工作

19.加强同代表和群众的密切联系。巩固提升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双联系”机制,扩大代表联络站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服务人民群众。重视引导代表根据联络站听取的群众意见,在分析梳理、深化调研的基础上,及时提出代表闭会期间建议,以法定的渠道和方式推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

20.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和评价反馈等各项工作机制,加大督办力度,不断提高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继续坚持市政府领导领办、主任会议集体督办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督办制度,推动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的落实解决。加大对“不满意”意见督办力度,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

21.加强代表培训和履职服务。强化代表履职培训,更好地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融入长三角、“大建大美”“精建精美”、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等为主题,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会前视察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并及时通过人大宣传平台发布代表活动信息、展示代表风采。完善代表履职活动登记管理,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22.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四化”党支部创建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支持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营造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3.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人大机关“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健全各项制度,对领导调研、公务接待、外出报告、请销假、代表意见办理等工作流程进行整理,量化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运行机制,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全面梳理和研究制定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操作规程,提高服务“三会”的水平。深入推进人大信息化工作,依托“智慧人大”建设成果,优化公文处理程序,强化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

24.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充分发挥市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深入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研讨和交流。办好“人民问政”“代表在线”两个栏目,聚焦常委会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问题开展宣传监督。加强宣传策划和专题报道,推进人大宣传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宣传实效。坚持公开征集常委会立法项目、监督议题,公开发布立法计划、监督计划、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5.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和浙委发〔201521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注重发挥县级人大协助立法、联动监督的作用,拓展上下级人大之间联系协调的机制和载体,强化上下联动和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的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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