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2-21字号:[ ]


20192月20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系列决策部署及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担当,聚焦改革发展、聚力民主法治、聚情民生改善、聚合代表力量,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凝心聚力“奋战1161、奋进2019”,为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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