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2-21字号:[ ]


20192月20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化“四项建设”,实施组织力、保障力、公信力、规范化、智能化“五项提升工程”,持续固本强基,进中求优,以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的姿态全力提高法院各项工作水平,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奋战1161、奋进2019”,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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