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2-21字号:[ ]


20192月20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四强四有”工作导向,以全省领先的目标聚合力,人才优先的战略强基础,敢为人先的气魄创品牌,业务争先的实效促提升,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奋战1161、奋进2019”,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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