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定于1月15日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一)审议表决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表决2019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三、与会人员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 市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附后)、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全体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书面请假。 (二)请列席会议的市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于1月11日下午5时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联系人:林有为,联系电话:88969819,手机:13857721616,传真:88969788。 (三)请市政府将相关工作报告印制100份,于1月11日下午5时前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205室,同时通过温州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将电子文本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林丽珠。 附件:1.参加会议的市各有关单位名单 2.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建议日程 3.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市有关单位列席安排表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附件1 参加会议的市各有关单位名单 市府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残联、市公用集团、市交运集团 附件2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日程(草案)
附件3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列席单位安排表(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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