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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大农村和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土地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18-09-21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94日上午,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和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土地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通过建立市级土地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垦造耕地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年度考核内容等举措,实现了多年来的耕地占补平衡。但从调研情况看,当前存在着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异地调剂难度大、耕地地力差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内挖潜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调查耕地面积、标准农田资源库面积和质量,核查各县(市、区)土地资源,摸清我市耕地(水田、旱地、园地)实际利用面积、入库面积和质量。要传递占补平衡紧张的压力到基层,借机趁势,做好农村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工作,建新的同时坚决拆旧。要连片联建农村新房,以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率。科学合理优化垦造耕地项目布局,谋细谋实年度垦造耕地计划。强化项目前期研究,不占或尽量少占用耕地,用足用好城镇低效用地政策。

(二)争取统筹,加大异地调剂力度。要积极包装国家、省以上重大项目,千方百计争取国家和省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跨省结对帮扶地区的占补平衡指标调剂。要努力争取上级对陆海统筹的政策支持和理解,用时间换空间,转换闲置建设用海为农业用海。  

(三)提升地力,保障耕地质量。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关键在耕地质量。围绕实现农产品数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提高田间设施水平和耕地基础地力,改善耕地质量环境。专款专用造地专项经费,鼓励开展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加强对提升地力工作的指导。补建、新建的标准农田未达到一等标准农田的,先做好提升方案,落实提升措施,引入质量提升监理制度,提升过程中行政主管部门介入督查。实行完成提升目标后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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