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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温州市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和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18-09-11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201893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温州市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温州市本级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7年,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切实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审计部门认真负责,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存在部门预算调整较频繁、执行刚性有待强化,往来款挂帐未及时清理,国有资产营运能力不强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新要求,完善预算编制和管理,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切实保障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支出。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评价能力,强化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配合做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施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发现的问题。

二、强化约束,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财政部门要及时分配下达省拨资金,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动态分析和监督,强化刚性约束,规范预算追加。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部门及单位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其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水平。深化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各预算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决算,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公开监督和指导工作。加强社保基金运行监测和分析,严格社保基金征缴和支出管理,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切实防范社保基金支付风险。

三、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下年度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科学测算定额标准,做好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市级资金安排要综合考虑省拨资金因素。夯实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减少二次分配资金比例,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发改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提前谋划政府投资计划,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科学性。

四、完善考核,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能力和盈利水平。进一步落实好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薪酬福利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国企上市,引导国资退出低效领域,提升国企创业创新活力。强化国企财务监督和风险防范,加强融资情况动态监控,引导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五、严肃纪律,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市政府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别落实整改责任单位,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针对部分单位套取资金用于发放集体福利和个人侵占单位利益等行为,要加强对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并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通报,起到警示作用。审计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门通报相关审计结果,使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得到落实。

市政府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于2018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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