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期: | 2018-03-21 | 信息来源: | 温州人大 | 作者: |
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监察委、市中院、市检察院:
因工作需要,定于3月23日下午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3月23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一)审议表决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二)听取关于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三)审议表决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四)审议表决关于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五)审议表决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六)审议表决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七)审议表决2018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八)人事任免事项。
三、与会人员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政府、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请全体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
常委会组成人员如确需请假,应按《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有关规定履行手续。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