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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志恒请求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期: 2018-11-13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2018年11月12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和宋志恒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宋志恒辞去温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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