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2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金丽琴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丽琴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22日
(2018年1月22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金丽琴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丽琴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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