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5-05字号:[ ]

201726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过去的五年,财经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五年来,共召开18次全体会议,对44项议题进行审议,并有54项议题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撰写各类调研、审查报告70余个。

一、强化趋势研判,做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监督审查

(一)开展年度计划初审工作。财经委员会认真落实监督法,积极开展年度计划调研,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财经专家咨询组成员深入基层政府、协(商)会和企业,全面真实了解各地经济运行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对下年度经济形势预判和各项指标的安排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人代会审查批准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供参考。

(二)加强半年度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监督。每年7月份,在全面分析半年度经济社会运行的基础上,成立调查组,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如2012年要求市政府积极应对局部金融风波,加大财政支持,实施税收“零增长”;2014年监督政府及部门及时落实振兴实体经济一揽子政策。

(三)做好中长期规划初审及中期评估工作。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对中长期规划的审查监督。2013年,积极做好“十二五”规划中期纲要评估审查工作,着重对完成难度较大的指标进行分析研判,使“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得到落实。2015年,在“十三五”规划编制中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多次听取市发改委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要求规划目标的制定必须切合实际,城市发展要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为市人代会顺利通过“十三五”规划纲要奠定基础。

二、坚持以转型发展为中心任务,加强经济工作监督

(一)注重实效,加强政府投资工作监督。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机制,将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纳入监督范围。2012年开始,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附件,提交市人代会进行审查。注重政府有效投资管理,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加强跟踪,特别是针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督查年度投资计划完成进度和资金保障情况,增强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审查的实效性。

(二)积极有为,深化重大项目监督。2016年,开展浙江三澳核电项目调研,赴浙江三澳核电项目厂址、宁德核电站、大亚湾核电基地调研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认真研究加以落实。之后,多次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苍南县和业主单位汇报,为常委会审议决定该重大项目建设起到积极作用。此外,为完善政府重大项目审查监督机制,起草了《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直面难题,力促投资和发展环境改善。2013年,将市政府改善投资和发展环境工作列为重点监督内容,专题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调研。委托统计局调查支队开展投资和发展环境大调查,让产业园区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投资和发展环境做出评价,同时,在市人大网设立专题版面加强宣传,在线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并逐条研究落实,对稳定局部金融风波后的经济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相关工作引起省人大、全国人大媒体的高度关注。

(四)不懈努力,助推工业经济转型发展。2012年,落实工业经济转型发展议题,深入工业园区调研,走访了解企业现实困难和诉求。调研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后,市政府积极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整合力度,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提升发展做出努力。2015年,围绕全市开展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成立五个督查组,分赴相关县(市、区)实地视察,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与部分入园小微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在此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小微园优化规划布局、盘活土地存量、坚持招商先行、强化配套服务、加强分类指导等意见建议。

(五)顺应形势,开展新兴产业专题调研。2014年,专题开展网络经济特别是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调研,由主任会议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强化了组织领导和规划引领,加大了对重点企业和人才培育以及电商项目引资的力度。2015年,开展时尚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根据主任会议审议情况,提出要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发挥温州人优势、打造温商平台、强化资源整合、统筹协调时尚产业招商等建议意见。

(六)连续跟踪,助推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局部金融风波之后,全市上下高度关注“两链”风险化解和金融综合改革进展。2012年,将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列入常委会监督议题,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快步伐推进金改实施方案的出台,努力完善政策措施。2013年,配合省人大开展《温州民间融资条例》立法调研,推动条例及时出台,同年还积极配合做好金融综合改革司法保障调研和跟踪监督工作,为化解“两链”风险助力。2014年,监督《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要求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遏制担保链风险扩散,坚决打击逃废债,力保经济和金融形势的稳定。2015年,专题调研金融运行情况和“两链”风险及处置工作,提出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必须重塑社会信用,当务之急是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2016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和政府信息化建设调研,加大监督力度,推进信用信息平台的开发整合,加快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坚持以公共财政建设为目标,推进预算审查改革

(一)积极探索,创新部门预算监督新机制。为了推进预算实质性审查改革,财经委员会专门开展课题研究,形成课题报告报送市委,得到市委主要领导重视并作出批示。为此,市委办专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办法建立了部门预算专委审查、专家审查、审查意见反馈、整改落实、审议表决一整套程序,以及公开听证、预算刚性约束和预算执行结果审计机制,通过扩大预算透明度,引入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让公共财政建立在公共选择的基础上,使得财政资金安排更加体现民意,同时也真正实现人大预算审查从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转变,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开拓创新,推进部门预算分项审查改革。2013年开始对44个部门预算进行分项审查,2015年扩大到81个市级部门,包括党群部门、政府机关、大专院校等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并逐步将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同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使人大实质性审查范围扩大到市本级财政所有可用资金。部门预算初审过程中,组织专家审查、专委审查、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提出审查意见交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整改落实,促进预算安排更趋科学合理。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对市住建委等11个部门进行公开听证,对46个市级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议表决,共督促部门调整优化项目2050个,调整资金8.12亿元,提升了部门预算审查实效。通过预算分项审查改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积极参与,充分表达了对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主动接受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查意见,认真完善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预算的观念也从随意要钱向用多少要多少转变,推进了阳光财政、公共财政建设。

(三)全面细化,不断完善全口径预算审查。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全面、细化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2013年开始提早编制政府投资预算,2014年开始单独编制浙南产业集聚区等功能区预算,2015年开始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一并提交人代会进行审查,不断提高政府预算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每年开展政府性债务情况调研,全面掌握政府负债情况,做好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15A16安置房项目融资建设、市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融资建设、市级地方政府债券及其他预算调整方案、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初审工作,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批准。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持续开展科技类、涉农类、经济类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深入剖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并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法和预算管理办法,2015年首次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做到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有效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加强预算执行监督,2012年根据我市面临的严峻经济形势,督促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强对全年预算收入形势的分析预测,并将全年市级税收收入调整为零增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突出整改,强化决算审查和审计监督。为了做好市级决算草案初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情况调查,五年来着重针对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专项资金执行不到位、预算管理体系有待完善、政府性和国企债务规模较大、国有房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由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整改落实,促进财政规范化建设。为了强化部门决算审查,2012年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召开决算专题询问会,对财政和相关预算单位开展专题询问;从2014年开始要求审计部门对重点审查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将重点审查部门决算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查批准。加强审计监督,听取相关部门和重点审查部门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由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专题报告,有效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建章立制,监督推进公共财政预算改革。从部门预算分项审查和跟踪监督入手,深入研究分析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提出意见,促进预算制度不断健全。市政府和财政部门相继制定出台部门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管理、财政大监督工作等制度性文件,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制度体系。财政部门5月份开始部署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并改进编制和审核方式,完善单项定额标准,规范项目设置,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回收,使得部门预算规范化、科学化程度大大提高。预算公开是预算民主的重要内容,财经委员会定期听取财政部门汇报,严格按照规范格式要求,推进财政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和市级部门预算、决算向社会公开。强化绩效监督,督促财政部门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推进预算项目全面绩效目标申报,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审,强化项目执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坚持以民生改善为出发点,加强专项工作监督

(一)听取民意,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工作。做好市人代会主席团交付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综合改革 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议案》落实情况的调研和有关工作。结合年度监督计划,加强对议案审议意见办理的监督,加快推进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的步伐。积极主办《关于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执法部门对中小微企业执法过程中加强监督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深化部门财政(预算)监督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参与部门预算审查监督,打造阳光财政的建议》,组织召开面商会,邀请代表参与相关专项调研,加强代表与职能部门的联系互动,在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同时,保证了建议办理质量。2014年以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22件财政经济类建议的协调督办工作,通过专项督查、专题调研、集中约谈、参与面商等形式进行督办,及时跟踪建议的办理进度,确保建议办理取得积极成效。

(二)关注民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执法检查。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的情况,2013-2015年连续三年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的民生监督议题,通过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和审议意见落实督查等形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三法一条例”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特别是2014年,成立四个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赴11个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深入乡镇(街道)、企业、民居出租房、渔港码头和道路现场进行实地视察,听取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情况汇报,起草执法检查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向市政府提出加强安监执法联动整合、明确事故责任、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等审议意见,同时,列出6项具体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市政府加以推进。2015年,在跟踪监督过程中,着重推进6个重点督办具体事项的落实。

(三)重视民生,督促管道天然气供应工作。管道天然气环保安全,而且经济,广大市民对此呼声强烈。20164月,全力推进市区管道天然气供应工作,详细了解当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克服困难,制定详细的工作时间表,确保于当年6月底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启动转换工程。此后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连续开展跟踪监督,推动市政府出台《温州市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并从去年71日开始正式启动市区天然气分步转换工作。改用天然气后,每户可节约三分之一以上相应的开支。

五、坚持以打造高效团队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

财经委员会始终把加强学习、提高水平放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打造一个政治坚定、热心工作、业务熟悉、运转有序的团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机关党委的活动部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及时召开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根据“转作风、优环境”活动的要求,财经委员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在扶贫和挂钩联系重点工程、企业、协会、商会的工作中,积极反映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机构建设。本届人大常委会专门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配强领导班子。推进各县(市、区)预算审查机构建设,共有7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增设预算工委,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力量。配合代表工委组织市人大代表预算审查小组成员、全市人大财经系统人员参加新预算法培训,积极参加省人大预算知识培训班,不断提升财经监督水平。充分发挥委员会整体作用,集体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确保了本届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加强沟通联系。认真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来温开展各项调查、检查工作,协助做好法律草案修改意见征求工作。积极派员参加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预算工作座谈会,召开全市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加强经验交流。召开市人大财经委对口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工作情况,帮助督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预算法的深入实施,新一届财经委员会将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结合本届财经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就新一届市人大财经工作提出重点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思考研究,及时提出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年度计划的初审工作,为人代会审查年度计划报告做好准备,开展半年度经济运行调研,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做好准备。

二、进一步强化专项工作监督。一是加强对政府性投资工作的监督,督促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跟踪调研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围绕审议意见相关内容,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共享开放的查询平台,强化信息化项目管理,推进联网审批和便民服务。三是开展地方资本市场发展情况调研,督促市政府强化机制保障,引导企业开展股改、新三板挂牌、IPO上市等,推进企业开展多渠道直接融资。四是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监督调研,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准入管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三、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按照立法计划要求,与市人大法制委密切沟通协作,对已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的《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开展前期立法调研,积极进行研究论证,并做好初审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分项审查。根据新预算法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条例规定,修订完善《温州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不断完善部门预算分项审查和听证方式,细化财政专项资金、投资资金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各种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促进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合理。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部门预算追加。加强绩效监督,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调整的重要依据,增强预算审查的实效。

五、进一步强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做好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的初审工作,对市编委办等10个重点部门决算草案进行深入调查,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市级财政决算做好准备。听取同级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督促整改落实,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强化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开展专题调研,并由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专题报告。做好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初审,为市人代会审查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做好准备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深入学习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财经知识,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新时期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与上下级人大财经(工)委、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实效。认真贯彻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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