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5-05字号:[ ]

 

20161223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五年来,温州市十二届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支持配合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市人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在加快我市三大转型、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认真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五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五年来,委员会依法对两项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对104项工作进行了监督、调研和视察,其中,提请常委会审议24项议题,提请专委会审议23项议题,共撰写59个调查报告,草拟18个审议意见。

(一)主动作为,探索立法求突破。2015年,新修订的立法法将地方立法权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同时规定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限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委将工作重心前移,积极参与制定立法规划,主动加强法规选题、立项、调研和起草等环节,努力发挥好主导作用。两年来,常委会先后开展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两项实体法的立法工作,都是由我委负责牵头组织起草和一审调研工作。我们在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能管用的原则下,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调研论证,充分沟通协商,切实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初审工作,确保各项法规如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起草工作中,我委事先确定立法需要重点解决的重点问题,随时跟踪法规起草进度,提出明确的指导思想、定位、目标、原则以及对重大问题的态度。通过调研,统一各方面思想,协调解决重大利益分歧和技术问题,努力将立法中可能遇到的难题解决在文本起草之前,使法规的起草始终在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轨道上,使条例草案具有鲜明的温州特色,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市获得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经20163月起实施;《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常委会三次审议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发挥立法在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推进地方立法的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省人大环资委开展的违法建筑处置若干规定、旅游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积极参加省、市人大《立法法》等相关知识培训学习。

(二)围绕大局,强化监督促实效。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监督法和地方监督条例,多种监督形式相结合,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先后配合常委会开展了《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 旅游一法一条例、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等执法检查及其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5项,配合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城中村改造、公共交通发展、园林绿化、控规调整、安置提速工作、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旅游业发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10项,配合常委会审议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修订)、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2011-2020)修编、温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5项。我们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和选题求准、调研求深、审议求透、督办求实的工作要求,始终把协助常委会加强监督放在突出位置,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同时,不仅都力所能及地提供以事实和数据说话、有分析有分量的材料,及时为常委会审议提供情况和参考,而且每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文件形式转送市政府研究处理时,都将重点督办的具体项目列表附后,确保了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多措并举,注重调研打基础。五年来,我们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开展调研,并与常委会领导重点课题调研结合起来。一是围绕立法调研。为了提高立法质量,2015年,我们就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城市道路的维护管理等问题进行调研;2016年我们又就物业管理条例中的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的物业管理职责、应急维修资金、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的处置措施等问题进行调研,力求向常委会提供较高质量的初审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确保了这些法规的顺利出台。二是围绕监督调研。为了提高监督实效,我委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从调研方案的制定、调研人员的组成、调研报告的规范等各个环节严格要求,每次都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实地视察,对拟审议的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而能拿出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查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如2012年我们针对城中村改造议题,对全市城中村改造的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召开了全市人大城中村改造工作监督专题研讨会,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审议这项工作集思广益三是围绕社会关注问题调研。我们2013年就山地公园建设进展、创园迎检、市域铁路S1线规划建设等进行调研,2014年就高污染高耗能六大行业整治和重点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进行调研,2015年就瓯江口新区市区三大亮点区块建设等进行调研,2016年就市区大拆大整工作、公共交通体系、电动自行车管理、城区生活垃圾处置等进行调研。几年来,我们还先后配合陈宏峰、潘孝政、厉秀珍等常委会分管领导,参加进村入企大走访、河长制督查、招商引资等工作,结合市委微服私访、随机调研的要求,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四)密切联系,推进议案建议落实增合力。五年来,我们围绕议案建议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把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同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本届以来经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我委审议的出租汽车管理立法议案,已审议通过并面复领衔代表。涉及的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和物业管理立法过程中,都邀请相关建议的领衔代表参与立法过程,充分听取和吸收他们的意见建议。二是把建议办理和督办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建议1件,重点督办建议30件。这些建议都事关我市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都已办理及督办完毕,并逐件答复了领衔代表。尤其是2014年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温州连接海西的省级交通列入重点调研课题的建议,我委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并与宁德市有关方面座谈对接,从而促成温州、宁德两市对加快改善两地交通状况,促进省际市际县际合作交流形成了共识,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也进行了成功协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把建议督办与联系代表结合起来。为了保障议案和建议的落实,我们一方面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工作,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和相关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另一方面走访领衔代表,与其沟通协商,提高议案审议、建议办理及督办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同时还邀请代表参加

委员会相关活动,就城市总体规划、安置房建设问题,组织专业

代表小组活动,进一步发挥了代表作用。

(五)认真学习,强化自身建设树形象。五年来,委员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是认真学习。先后以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等为抓手,坚持支部定期分专题学习制度,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不断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依法履职所必备的知识,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有效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开展人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健全制度。根据人少事多和临时任务重的现实情况,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不断整合资源,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能。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加强内部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整体作用。五年来,我们召开全体会议20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每周一次,这些会议制度,为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求真务实。践行群众路线,开展两学一做,充分发挥人大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绩效,使委员会各项工作更加贴近实际,符合民意,富有成效。四是加强联系。我们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联合开展立法调研、上下配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强与各地人大尤其是县市区

人大和市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形成了相互交流、相互支持、良

性互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五年工作主要特点

回顾总结五年工作,我们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城市化、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实践探索,积极开拓创新,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立法重在求“质”,实现从数量零的突破到注重质量的转变。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们围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着重做了以下努力:一是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我们从实际需要出发,以已经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作为立法基础,科学选择立法项目,切实把立法资源转换为发展优势。二是注重立法的统一性和创制性。我们把维护法制统一与注重地方特色有机结合起来,既对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又对上位法尚未规定而实际又非常需要或已有成功经验的内容进行创制性规定。如在制定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时,我们根据我市实际着重对城市道路的维护管理、政府公权和义务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又如在制定物业管理条例时,我们又对业主代表制度、物业管理属地化纳入社区综合管理范畴,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纳入信用体系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凡是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法规内容,我们都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既坚持原则,又最大限度地兼顾各方诉求,把管理者的权力与责任、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更好地结合起来。

(二)监督重在求“实”,实现从程序监督到刚性监督的转变。五年来,我们围绕提高监督实效,做了以下一些探索:一是突出监督重点。我们根据全市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呼应市委决策有针对性选择监督重点和内容。如2012年根据市委开展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七大行动”的部署,我们对近期建设规划实施、城中村改造等工作进行重点审议;2016年,根据市委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部署要求,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全面开展主题监督活动,常委会葛益平主任作动员讲话。我委明确“工地标化”和“停车序化”工作监督重点项目并汇总制表成册分发到相关代表联络站。并在积极统计跟踪监督效果的基础上,多次组织专题视察,就相关重点和难点报送内参给市委,得到徐立毅书记、钱三雄副书记批示,促使问题得到整治,并进一步推动面上的工作。由于重点突出,监督工作受到市委领导的关注和支持,收到了较好地效果。二是创新监督方法。我们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如2012年,在常委会陈宏峰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对市区东片违必拆、六先拆、园林绿化建设进展情况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现场项目进度督查。又如2015年,在常委会潘孝政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对市区滨河绿道建设、公园建设管理、城中村改造和龟河整治等进行了暗访,并将暗访相关情况向市委书面报告。每项常委会议题的监督工作,我们都及时向新闻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力求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监督的综合效应。三是监督跟踪实效。我们对看准了的重大问题,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如我们在2012年温瑞塘河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2013年、2014年又结合水环境整治、市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等议题,对市区污水管网建设进行跟踪检查;2013年开始至今连续4年跟踪监督市区控规调整工作,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跟踪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们既关注面上工作的整体推进,更紧盯审议意见列出的具体督办项目的落实。由于跟踪问效、连续监督,有效推动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三)调研重在求“深”,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思考的转变。五年来,我们围绕调研深度做了以下摸索:一是讲求针对性。我们抓住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和关系区域发展的重大事项,按照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市政府重点难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二是注重真实性。为确保调研的真实性,我们深入基层,深入调查,既听取汇报又实地查看,尽可能地掌握客观真实的第一手材料。撰写调研报告尊重客观,靠事实说话,用数据比较,力求形成有参考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调研报告。三是坚持实用性。我们在课题选择上注重与立法、监督结合起来,与政府重点工作合力。一方面把调研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提交市委参阅,使调研成果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把调研材料向上级人大报告,向下级人大提供,互通情况,实现人大调研资源共享,以求调研成果更好地运用到行使职权的实践中去,既为常委会审议报告、作出决议决定提供依据,又为市委市政府作出决策和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四)履职重在为民,实现从理念向实际行动的转变。一是坚持发展富民,在助推经济发展中牢牢把握。破解民生难题首先需要破解发展难题,人大工作必须关注事关经济发展的全局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在工作中,我们积极督促落实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各项措施,推动政府加快培育旅游业创新发展,增强我市经济发展潜力,努力为改善民生夯实物质基础。二是坚持成果惠民,在督促民生改善中处处用心。我们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监督推动政府城建口部门加强“民生财政”、“民生预算”,监督支持政府扎实推进安置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三是坚持统筹为民,在促进城乡一体中环环相扣。立足城乡统筹发展,监督推动政府深化城市规划,科学实施温瑞塘河和生态园开发利用,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加强城市管理,使城市品位和居民生活品质更加优越。四是坚持生态利民,在促进生态文明中时时牵挂。我们着力督促政府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力度,加强空气污染综合防治,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努力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更美好。

三、对下届城建环保委及2017年的工作建议

2017年,是市人大的换届之年,对于明年的工作安排,我们经过集中讨论,建议下一届城建环保委要突出事关全局、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以补齐中心城区首位度、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短板为重中之重,坚持科学民主立法,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 质量为先,做好各项立法调研工作。按照立法计划要

求,与法制委密切沟通协作,配合常委会做好法规的起草、初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充分沟通协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绿化立法项目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初审工作,确保法规如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抓紧开展对危旧房整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雁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出租客运汽车管理等立法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的各项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二)服务大局、做好常委会各项议题的调研工作。一是围绕中心。按照市委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的部署,以安置房建设和安置进展情况为重点,加强调研和监督,跟踪落实市委提出的“今年年底初见成效、明年上半年大见成效”的目标任务,为6月份常委会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准备。二是聚焦难点。加强对城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工作情况的调研,为10月份常委会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供基础。建议重点围绕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交通枢纽建设、市内交通与对外通道的快速对接、轨道交通与公共交通的衔接、快速公交运行系统的完善等重点加强调研。三是加强跟踪监督。紧紧围绕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交通秩序整治和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等重点,做好调查研究,为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城市精细化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打好基础。以完善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进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与开发以及规范市场为重点,积极主动开展调研,为4月份常委会听取旅游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做好准备。四是密切配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工作监督的要求,做好上下联动监督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环资委做好有关监督调研和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三)求真务实,有的放矢进行工作监督。一是按照城乡规划法和环境保护法的法定要求,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尤其是2016年市区控规调整情况、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监督。二是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强化专委会监督职能,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

(四)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议案建议。议案和建议办理是维护代表权益、支持代表履职的重要载体,也是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专委会进一步以提高代表满意度和解决问题为目标,对市十三届一次会议交付城建环保委办理的议案,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做好各项调研工作。同时城建环保监督要倾听代表的意见,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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