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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期: 2017-05-05 信息来源: 作者:

 

2017421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聚焦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党代会精神,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助推“三大转型”和“三个城市”建设,为巩固提升温州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奋力谱写浙江新方位下温州发展的辉煌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情况的报告。围绕市委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的部署,以持续推进“大拆”和安置房建设为重点,监督推进市委提出的“2016年年底初见成效、2017年上半年大见成效”的目标任务完成。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围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开展相关调研督察,监督政府进一步推进审批流程再造、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牵头。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剿灭劣V类水工作及“五水共治”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监督省控、市控劣V类水质断面消除情况,全面督查断面所在流域、区域的污染整治、河道清淤、生态修复及农村污水治理达标情况等,以及“五水共治”和城乡污水处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牵头、城建环保工委配合。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综合公共交通工作的报告。围绕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市内交通与对外通道的快速对接、轨道交通与公共交通的衔接、快速公交运行系统的完善等重点开展监督,推进解决城市拥堵和停车难问题。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牵头、财经(预算)工委配合。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围绕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交通秩序整治和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等重点开展跟踪监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宏观经济决策部署,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和城市品质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跟踪监督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完善共享开放的查询平台、联网审批和便民服务等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扶贫发展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对扶贫信息平台、帮扶措施、保障体系和责任落实等开展跟踪监督,同时监督推进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牵头、民宗侨外工委配合。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推进情况以及《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出台后,我市的落实、推进措施。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监督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中院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督促法院进一步落实执行措施,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相关报告拟安排6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司工委负责。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听取市政府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和所涉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部门决算草案。重点审议上一年度预算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重点审议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对问题整改落实的建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三)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年初确定的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主要措施等。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年初确定的预算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主要措施等。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六)审议表决重点审查的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主要审议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议部门项目经费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及是否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查要求进行整改。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上述报告,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报告。全面检查《行政复议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重点了解近五年来我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行政复议类型及主要原因和行政复议机关工作情况,《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在执法实体上进一步规范,进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报告拟安排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司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浙江省旅游条例》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完善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进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旅游资源整合与开发以及规范旅游市场为重点开展跟踪监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监督法、立法法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加强审查力度和刚性,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在全市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审查全覆盖,强化备案审查实效。

对列入2017年常委会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注重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共同完成各项监督工作任务。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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