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决定决议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发布时期: 2017-05-31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2017421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打造浙江“铁三角”、再创温州新辉煌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结合常委会实际,现就加强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报告常委会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使人大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充分体现市委的决策要求。

二、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各次全会精神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能力系统学习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为依法行使职权打牢坚实基础。坚持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制定并落实好学习计划,改进学习方法积极运用集体学习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等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善于学习、总结与借鉴,积极探索实践增强人大履职实效的新机制、新方法,使人大工作在传承创新中不断前行。

三、坚持围绕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法定职权,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立法为民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有效管用”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精心确定议题,明确监督重点,实施精准监督,深化部门预算和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等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继续探索完善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以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强化跟踪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加强与“一府两院”的经常性沟通和协调,力求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落实监督。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努力形成科学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对各项议案、报告和决议、决定进行审议,积极发表审议意见,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愿望和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维护、模范遵守、带头执行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积极主动地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努力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常委会的立法和重大决策要通过听证、论证、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渠道,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与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和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充实工作力量,支持各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保持“一线”状态,按照“一线”标准,发挥“一线”作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到勤勉敬业,用心履职。要围绕立法、监督等事项,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各方意见,了解实际情况。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常委会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优势和作用。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质量,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营造民主和谐、依法有序、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规范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的工作制度,使人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大对重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人大铁军。健全完善以全员绩效考核为主的考核激励机制,营造实干为先、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坚持廉洁勤政,树立良好形象

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廉政规定,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健全和落实反腐倡廉的制度措施,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加强道德修养,弘扬社会公德,坚持职业操守,树立和维护常委会的良好形象。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禁令”和市委作风建设“18文件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作风建设风化俗成。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2日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

电话:+86-577-88969776 旧版回顾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