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7-04-21字号:[ ]


(2017年4月21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程曙明代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温州发展大局,以加强监督主业为中心,以践行绿色司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打造检察铁军为保证,不断提升司法工作品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巩固提升温州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奋力谱写浙江新方位下温州发展的辉煌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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