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摘报(第二期)
发布日期:2017-04-20字号:[ ]

郑烁敏等10位代表(第005号议案)提出,温州市出租房管理难度和压力较大,现有约400万新居民,57.8万户出租房,近年来虽然相继出台了出租房管理的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存在管理主体不明确、管理缺位,租赁登记备案未能落实,违法违规建筑、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建筑随意出租,以及私自改变功能、转租等问题。为改变出租房管理方面的被动局面,建议尽快制定《温州市出租房管理办法》。《办法》一要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以及主体的法律责任;二要遵循“谁出租谁受益谁处罚”的原则,将出租房的备案登记准入管理制变为准入管理制;三要实施年审制,促进有效管理;四要规范出租房准入标准;五要推行规范的租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加大宣传力度。


周赞等11位代表(第006号议案)提出,大罗山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是温州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缺乏一个整体推进的体制机制,仍然存在互相扯皮、互相推诿和利益互相纷争的问题。为此建议加大对大罗山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力度,发挥出应有的经济社会效益,一是制定出台《大罗山保护开发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大罗山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力度;三是注重多元投资,引入大企业大集团开发大罗山。


王琦等22位代表(第007号议案)提出,乐清市是我省湾区经济重要节点城市,是温州大都市区北翼副中心城市,建议将《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的M1线从七都延伸到乐清、S2线延伸到雁荡山。这不仅有利于解决乐清100多万人到温州市区的便捷出行问题,进一步改善乐清的交通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加快温州大都市区的形成和融合发展,以及发展雁荡山大旅游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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