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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五大机制促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发布时期: 2017-12-15 信息来源: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作者: 谢晶晶


近年来,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形成了建议交办、领办、督办、评议、“回头看”五大机制,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精准交办。第一时间准确交办是办好建议的前提。在人代会会议期间,瑞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就会同市委办、市府办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成立议案组,第一时间对代表建议进行审核、分类,并在“瑞安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系统”上进行预交办,对职能明确的,坚持“谁主管、谁主办”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对职能交叉、跨部门跨地区的,坚持“谁牵头、谁主办”的原则,由牵头部门牵头办理;对情况特殊的争议件,经相关单位及人大代表协商沟通后确定承办单位。最后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对建议进行正式交办。

重点领办。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每年筛选确定约10件可操作性、普遍性强,关乎民生、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作为重点件由市政府领导领办。在收到重点件后,市长召集班子成员以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专题部署,明确由分管副市长亲自研究解决、亲自督促落实、亲自审核把关,逐件制订详细的办理方案,确定办理要求、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在办理过程中,领办副市长全程参与,对办理工作随时了解、随时过问、随时督办,确保将重点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努力办出成效、办成示范。

强化督办。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督办工作机制。一是面上督办。瑞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赴办理大户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面上的督促检查,积极发挥办理大户的示范效应。二是对口督办。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与年度监督工作相结合,采取专项督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将建议的督办工作融入到各工委年度监督工作之中。三是日常督办。瑞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密切与各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通过参加面商会、走访部分承办单位和代表掌握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进度。

严格评议。代表的满意率是衡量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一是转变满意度征求方式。2013年以来,瑞安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代表小组结合建议答复情况开展小组专题活动,全部以“背靠背”的方式征求代表意见,将“代表直接向承办单位反馈”转为“代表向常委会工作机构反馈”,虽然满意率较之前略有下降,但有效减少了承办单位以“打招呼”代替“真办理”的现象,代表满意率的“含金量”明显提高。二是定期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评议。每年10月份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会,组织全市9个代表中心组的近百位代表,对承办建议数量居前10位单位的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评议,直面问题、真刀真枪地进行“辣味”点评,并按领导重视、办理态度、面商沟通、答复质量、落实情况5个方面,分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进行了测评,现场公布结果,测评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考绩考核。会后,对代表发言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并要求及时反馈给代表。通过对建议主要办理单位的评议实践,取得了较好的督办成效,促使被评议的单位更加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问题的解决率得到逐步提高。

狠抓“回头看”。 坚持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每年集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各工委按职责分工对建议答复件分类进行检查,选取部分前一年度“正在解决”的重点、难点建议和需跨年度办理的建议,通过听取承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汇报、视察检查等方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实现“滚动督办”。并邀请代表参与其中,采取走访联系代表、深入基层与群众座谈、向代表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收集汇总代表的意见,并将其及时反馈“一府一委两院”, 有针对性地解决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只开花不结果”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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