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经研究决定,拟于11月下旬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预定于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8:15,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一)听取关于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三)审议表决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四)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三、与会人员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全体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
常委会组成人员如确需请假,应按《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有关规定履行手续。
(二)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于11月17日上午11时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联系人:郑魏,联系电话:88969819,手机:13868719918,传真:88969788)。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