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知道选区代表是谁”谈起

发布时期: 2016-12-12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杂志 作者: 徐艳萍

“我不知道我们选区的代表是谁。”问问身边的人,不少人都会是这样的回答。又到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之时,我们不禁反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而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经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不知道自己选区的代表是谁,是为何故?笔者认为,这种尴尬现象出现的缘由贯穿代表选举到履职的始终。

选举前宣传不到位。每到换届选举,各地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都纷纷进行宣传,然而群众对此只有模糊概念。究其缘由,首先,这些宣传手段的受众范围较小,并不能达到广而告之的宣传效果。其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口的比例越来越高,传统的通知方式已无法保证家喻户晓。再次,不少选民根深蒂固地认为选举就是搞搞形式,走走过场,对选举法知之甚少,不了解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和义务,对手中神圣的选票并不当回事,只是简单地划一下票或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而已。

选举中信息不明晰。对比过去,如今候选人信息不再是只有序号和姓名,大多数地方都会附上代表相应简介,以便选民更加了解候选人的信息。但是,这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只有文字介绍,不少选民在看过之后并不会对候选人有太深的直观印象,大多选民在投票后便成过眼烟云。而在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时,一般也只是少数选民代表参加见面会,会后,这些选民代表既没有主观意愿也没有可行渠道向本选区选民宣传介绍相关情况。类似以上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直接衍生了网络上所谓独立参选人的出现。

选举后联系不紧密。不知道本选区代表是谁,选民主动找代表的情况自然就不会有,也就谈不上有困扰找代表的佳话。代表是一种使命,更是一份责任,既然当选,就应该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做好选民的“传声筒”“发声器”,不辜负选民期望。近年来,尽管各地人大均开展了代表与选民见面等活动,但依然存在个别代表任期内一言不发、与选民一面未谋的现象,不禁让人感叹。值得欣慰的是,有些地方认识到这一现状,积极施行了代表履职评价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但距离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尚有一定差距。

为此,笔者建议:在开展选举工作前,要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选择受众较广的新媒体(如微信、微博等)作为宣传方式,并有效结合传统媒体,切实提高选民知晓率。针对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要在其集聚地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加强宣传;针对农村偏远地区,要配齐联络员进行电话通知,必要时可主动上门,确保选民知情知政权。此外,要广泛普及选举法等法律法规,让选民知晓自身权利和义务,慎重把握选举权利。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化选民登记系统,真正提高选民登记率和参选率。

在确定候选人后,要主动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候选人可利用发表演讲、VCR等形式向选民阐述个人资料、参选志向等,并现场回答选民问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分选区安排多场见面会。除此之外,可尝试建立候选人专门网站帖吧,或开设候选人微博,进行微访谈,增强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互动,让候选人形象能更加立体地呈现在选民面前。

最后,各地在代表当选后要积极探索,努力拓展代表活动内容与形式,真正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要进一步扩大和丰富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范围与形式,让述职成为一种监督常态。同时,要化被动为主动,广泛宣传和树立优秀代表典型,促进代表主动深入基层,联系选民,让选民切实感受到代表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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