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大制度自信不是空话

发布时期: 2016-12-12 信息来源: 作者: 陈泽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首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丰富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要保持自信的态度。人大的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赋予,依法行使职权就应理直气壮,信心百倍。要厘清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既不盲目自大,也不枉自菲薄,以自信的态度对待工作和监督对象。在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中,要认真对待权力,摒弃走程序、搞形式的错误观念和思维定势,珍惜自己宝贵的一票,自信地为人民代言,为人民投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要从大局出发,出于公心,为人民说话,为人民代言,时时处处以自信的态度积极作为,赢得尊重,树立权威。

要增强自信的底气。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权力,本身具有强大的法律底气。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每一名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就要以人民群众的意志为意志,以人民群众的感情为感情,赢得全体人民群众的支持,行使国家权力自然就会更加有底气。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自觉加强学习实践,善于谋划思考,熟练运用法律,增强自身履职能力,提高执政水平,对所监督的事项要能驾轻就熟,审议有真知灼见,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提出建议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便于整改落实,让被监督者心悦诚服,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就会有更强大的能力底气。

要树立自信的威严。威严和威信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自己树立和打造的。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监督法规定的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研究解决监督中“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程序监督多,实质监督少;阶段性监督多,全程性监督少”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视察、检查、评议、询问等监督事项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对常规监督作用和效果不大的,要依法适时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威严,树立权力机关威信。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投票表决等工作时,要讲政治、顾大局,坚持法律精神和工作原则,坚持多数群众意见,敢于说“不”,敢于投反对票,否决有关议案。

要养成自信的习惯。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其代表的广泛性、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和组织形式的独特性,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各种风浪、克服各种困难、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也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可靠制度保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就要从思想深处相信其强大的生命力,在工作中体现其巨大的优越性,自然而然地养成自信的习惯,成为人大工作的常态。要春风化雨,潜移默化,习以为常,根深蒂固,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民众血液和灵魂,成为我们的政治追求、法治理念和执政自觉,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就会焕发更加强大的生机与活力。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1

电话:+86-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