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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期: 2015-02-14 信息来源: 作者:

  

温州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22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16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4年,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城建环保委工作任务,围绕“建设美丽温州、创造美好生活”目标,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是做到了“五个坚持”:

  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穿城建环保工作的始终。

  2014年以来,城建环保委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深化认识,抓好学习。同时,按照市委要求,将教育实践活动贯穿到本年度城建环保委工作之中。

  (一)形式多样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内容上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市委“五水共治建设浙南美丽水乡”总体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委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的多项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起来。

  (二)联系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在今年的工作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主要做到了“四个体现”:即在工作指导思想上,体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科学内涵;在依法履职工作中,体现“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在突出工作重点上,体现与全市中心工作合拍;在专委思想作风等自身建设方面,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整改落实,做到立行立改,体现团结协调、顾全大局、服务大局。比如,党支部的活动进一步得到健康开展,委室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得到发挥。今年城建环保委工作任务依然较多,在工委一位负责人长期病假且还有一名负责人长期蹲点乐清市督导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下,自觉克服人手少困难,顾全大局、坚决执行,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坚持以全市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年来,委员会加大依法监督力度,抓住重点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能,提高了监督实效。

  (一)摸清情况、搞好调研,协助常委会做好市区水环境整治监督工作。为促进“五水共治”顺利开展,提升温州市区的水环境质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潘孝政副主任带领城建环保委和农资委,于9月份对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调查监督并确定市区平原河网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和垃圾处理、滨水绿化建设等6个方面为调查重点,赴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园等功能区开展调查。相关区(市)人大常委会也结合区(市)实际情况配合开展联动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城建环保委提交的调查报告,对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营造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环境整治氛围,进一步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沿河景观面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等四条意见,并确定了5项常委会重点跟踪督办事项。

  (二)积极建言献策,为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当好参谋。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镇土地出让转让和各项建设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3-4月份,我们在常委会陈宏峰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重点对201331日至20143月,市区控规修改项目的修改原因、修改时间和具体内容进行了全面的统计分析和调查。在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控规调整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时,所提建议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普遍赞同,被常委会采纳,已转市政府研究落实。

  (三)关注涉及全局事项,为常委会对重大问题的监督做好基础工作。4月份,城建环保委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为第十八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3年修订)的报告》做好准备,起草了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加快推进大都市区协调发展;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凸显城市特色,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形成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等审议意见,并提出几项具体文本修改意见,经常委会同意后送市政府落实整改。5月份,根据《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2011-2020(修编)》的议案。按照主任会议安排,城建环保委分别召开了第十次专委会和邀请部分专家专题进行了初审,并向第二十次常委会递交了全面落实《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编制要求,加强生态园功能定位和特色的提炼,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优化生态园范围等初审意见,为常委会作出审查决定打好了基础。

  (四)积极配合常委会其他监督工作。扩大实质性审查范围,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分项审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积极探索。根据《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审查监督的实施方案》的安排,城建环保委针对对口联系的市规划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等10个对口部门,召开相关座谈会听取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专委会进一步对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形成了审查意见。2014年,城建环保委还积极配合代表工委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专题询问,配合农资委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情况进行调研,配合民侨委对“温商回归”工程进展情况开展调研;配合法制委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

  此外,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我委还积极配合常委会陈宏峰副主任,参与做好驻企服务员攻坚组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化解难题;参与“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永嘉三江口违法宗教建筑拆除专项工作组、蒲州河“河长制”督查等挂钩联系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加强指导督查,帮助协调解决。

  三、坚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年来,城建环保委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建设、环保、交通等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口头和书面提出了许多针对性较强的建议意见,为党委政府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有力地促进了这些热点问题的解决。

  (一)关注我市环境保护问题,开展对高污染高耗能六大行业整治情况的调研。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事关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也是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重点和难点。5月份,城建环保委调研了龙湾区、乐清市、瑞安市和苍南县重点行业整治推进情况。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结合我委调研情况,要求市政府深化思想认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持标本兼治,强化保障措施,依法高效严格,确保顺利完成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任务。

  (二)开展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调研。11月份,常委会潘孝政副主任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围绕本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和我委的视察报告,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形成共识,集中力量、突破重点,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三)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关注。2月份,常委会陈宏峰副主任率城建环保专业代表小组视察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听取了市住建委的专项工作报告。代表小组成员在审议后,指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存在着动迁难度大、资金缺口大、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工程质量有待提高、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并要求市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定规划,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速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提升建设品质,搞好后续保障;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科学评价;创新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

  (四)充分发挥城建环保委组成人员的长处,积极开展有关课题研究。2014年,城建环保委利用组成人员中各方面人才集中的优势,积极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方面专家一起,对影响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按照计划,城建环保委先后开展了温州市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市区水环境整治等研究,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受到市领导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工作决策、产业发展、政策研究等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成果正逐步得到运用。

  四、坚持搞好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一)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014年城建环保委承办代表建议1件《关于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温州连接海西的省级交通列入2014年重点调研课题的议案》(第016号)。4月份,常委会陈宏峰副主任率城建环保委、财经委、部分市人大代表(包括领衔代表)以及温州市、泰顺县发改、交通等部门负责人,到泰顺、福安、宁德等地实地考察调研,并与宁德市有关方面座谈对接。通过这次对接和交流,温州、宁德两市对加快改善两地交通状况,促进省际市际县际合作交流形成了共识,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也进行了成功协调。城建环保委还就两地重要道路衔接有关事项及时形成了调研报告。建议领衔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希望市人大进一步关注和跟踪监督温州连接海西的省级交通道路建设。

  (二)积极督办代表建议。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城建环保委2014年督办的代表建议共5件。在督办工作中,常委会分管领导及相关组成人员高度重视建议督办工作,加强与代表和建议承办部门的联系,认真听取和征求代表意见,采取多种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多次过问建议的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进度,并于95日专题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了解建议办理情况和代表满意度,进一步促进建议办理实效。领衔代表们对以上5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五、坚持抓好自身建设,发挥专委会整体作用。

  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习,抓好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建环保委做到以下“三个切实”:

  (一)切实重视专委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干部的素质培养,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及时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部署,适时召开支部会议,结合委员会及个人实际,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中去。还克服专委工作量大、人手少的困难,积极派年轻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切实重视调动专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发挥专委整体作用。每次活动、会议等,办公室都事先通知让委员、相关市人大代表早做准备。在活动中,注重发挥委员、市人大代表的专长和广泛联系社会的优势,提高活动质量,争取最佳效果。

  (三)切实重视指导协调,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及所联系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城建环保委组织的检查或调研活动,都尽可能地采用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比如委托县(市、区)人大调研或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不仅密切了联系,而且取得了各项检查广泛深入开展的良好效果。

  六、其它工作

  2014年除以上工作外,还开展了以下工作:分别召开了年度全市人大城建环保工作会议和对口部门会议;配合省人大环资委对雁荡山和珊溪水库保护管理立法等进行调研;接待兄弟省市人大来温考察交流;积极参加了其它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014年,城建环保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监督工作的跟踪抓实效有待加强。二是对县(市、区)人大城建环保(相关)工委的指导力度不够。三是对理论和业务的系统学习还需进一步强化。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保证专委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使专委工作与全市大局合拍;必须坚决依靠人大党组的领导,使专委工作始终体现常委会统筹安排的意图;必须争取省人大相关委室和市人大专委、工委支持,发挥好委员、人大代表的作用,使专委工作有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形成协作支持的团结局面。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将围绕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标,贴近民生、贴近群众,依法履行工作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常委会审议议题的相关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要求,常委会将以综合整治、结构调整、健全机制、加强监管等为主要内容,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全市上下联动监督。我委将提前开展调研,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意见提实,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同时总结防治工作的经验和重点问题,为省人大修订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供建议意见。此外,我委将在加强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跟踪监督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农资委开展城乡污水处理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二、做好主任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旅游业作为拉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龙头产业,是温州建设时尚之都的重点内容。我委将在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之前开展调研,督促政府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时尚旅游衍生产业。

  三、形式多样开展专委会专项监督。开展市区交通“打卡口”工程进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召开专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部门的控规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努力办好城建环保法制培训班。2015年委员会将争取举办一期法制培训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和城建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学习和法律培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也为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被赋予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限做好准备。

  五、督办代表建议和审议意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个别暗访等形式,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切实推进控规调整、市区水环境整治等审议意见落实,对照审议意见和政府落实方案,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审议意见落实及时到位。

  六、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本领和大局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探索创新机制,把我委工作推上新台阶。

  七、加强联系工作。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相关工委沟通,适时召开对口联系部门会议和全市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座谈会,交流体会,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进步。

  八、其他工作。(一)完成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二)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询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四)协助常委会做好会务工作。

  来源:温州人大网   责任编辑:曾远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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