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关于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期: 2014-10-31 信息来源: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吴增业

  (20141028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促进“五水共治”顺利开展,提升温州市区的水环境质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潘孝政副主任带领城建环保委和农资委,于九月份对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调查监督,并确定市区平原河网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和垃圾处理、滨水绿化建设等六个方面为调查重点(八月份第二十次常委会已经专题审议饮用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安全方面情况,所以不将其列入本次调查范围),赴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园等功能区开展调查工作,相关区(市)人大常委会也结合区(市)实际情况,配合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监督。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措施和成效

  从本次调查来看,市政府按照“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思路,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以垃圾河、黑河、臭河等“清三河”整治为载体,持续加大市区水环境整治力度,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水环境整治工作目标明确,对策和措施有力。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美丽浙南水乡规划纲要(2013-2020)》,并针对“五水共治”的五项重点工作,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三年实施方案,明确了8年时间累计投资1140亿元的计划。今年市区“五水共治”重点项目计划投资43.7亿元,截至9月底,已完成投资31.8亿元。

  (二)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力度加大。为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各级政府一手抓重点项目建设,一手抓重点排污大户的整治。目前市区已建成并正式投用的污水处理厂6座,实际日处理达到45.3万吨,计划到2020年再完成市区新(扩)建污水处理工程12个,市区污水日处理总规模达到128.6万吨,满足对可收集污水的处理要求。全面铺开市区片区污水管网整治工程,启动整治工程101项,计划总投资19亿元,截至9月份,工程已完工44项,在建52项,前期项目5项,累计完成投资11.8亿元,城镇污水处理率从2011年底的75%提高到今年上半年的90.8%。与此同时,有关部门通过重污染行业整治和“清江河、打污染”等专项行动,实施在线监测等措施,加强了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1-9月市区处罚案件598件,刑事拘留158人。

  (三)河道整治不断深入,面貌初步改善。我市以“河长制”为抓手,全力推进“清三河”工作,市区共消灭垃圾河2850.3公里,基本实现消灭垃圾河目标,已整治黑、臭河176.7公里。强势推进沿河清障拆违工作,截至9月底,市区共拆除违法建筑1015处,35.6万平方米,480条河道实现了基本无违章。持续推进沿河绿化建设,2012年已完成改扩建大型滨水公园130余个,新建滨水小游园300个,2013计划再新建滨水公园120个,已完成80座,打造串联滨水公园的滨水绿道约60公里。骨干河道基本实现了水清、面洁、岸绿,部分支流也逐步恢复了整洁、自然的面貌,初步形成靓丽滨水景观。

  根据市区平原河网23个市级监测点数据显示,市区水环境总体上仍以劣Ⅴ类为主(23个站点中,20141-8月符合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仅1个,有20个站点水质为劣Ⅴ类),但主要污染指标都呈逐年持续下降态势,其中高锰酸盐指数已稳定在Ⅲ类,总磷达到Ⅴ类,唯有氨氮仍处在劣Ⅴ类,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二、水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整治协调机制不顺,考核不够科学。水环境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牵涉到较多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市政府虽然在职能体制上作了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九龙难治水”现象,尚未形成真正高效的工作合力。一是条块之间、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的效果。目前,涉及市区水环境整治的市级协调机制主要有“治水办”、“温瑞塘河管委会”,其办公机构分别设在水利局和环保局,相关水环境职能上有重叠和交叉,考核工作和统计口径各自为政,存在对基层多头重复考核的现象。二是考核指挥棒有所偏差。当前水环境整治考核偏重以整治投资率和进度为主,导致部分基层单位片面强调做大投资规模,而忽视了项目对水质改善效益的性价比。三是部分重点治水项目在全省七月份排名中落后,黑臭河清理任务完成率仅51%,列全省倒数第一(其中市区未完成整治的黑臭河150多条,约占全市未完成数的45%),新增污水管网收集完工率指标列全省倒数第三。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沿河城中村改造推进缓慢。一是与相关法规要求差距较大。《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温瑞塘河流域城市和镇建成区范围内,根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确定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五年内(即2015年前)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这也是立法之时市政府做出的郑重承诺,但日期临近,塘河流域污水管网全覆盖的目标仍有相当大差距。二是污水处理和收集能力不匹配。现有市区污水处理厂早已超负荷运行,西片污水处理厂二期、中心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建设至今未能启动,市区日均10万余吨已收集污水无法处理而直排。如瓯海区经梅屿泵站往西向污水处理厂日污水输送量可达6万吨,其中2万吨由于处理能力不足而直排造成集中污染,加上近几年三溪片排污纳管工程的相继建成并投用,该线路污水量更将大增,亟待西片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是市区垃圾处置能力缺口日益增大。去年开始每天市区有约300吨生活垃圾需外运周边处置,区域间应急性联保已转变为常态化联保。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仍未建成,工业固废仍需依靠其他地市帮助处置,极有可能出现工业垃圾围城现象,建筑渣土违规倾倒现象也时有发生。四是水环境整治与城中村改造存在脱节。2012年开始的首批65个沿河城中村改造计划,至今仅动迁19个村,完成4个村的拆除。塘河沿线相当数量旧村环境基础设施几乎仍一片空白,大量外来人口租住塘河沿线违章搭建、租价低廉的农村民房,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入河,严重影响水质和环境面貌。如调查组实地查看鹿城山下河、龙湾上江河黑臭整治,由于沿河城中村未改造而收效甚微。

  (三)污水管网建设质量堪忧,现有设施作用发挥不佳。一是巨额排污管网建设所产生的水环境效益不尽人意。管网建设的主体众多,都只负责各自项目的投资率及建设进度,至于该建设项目能否达到质量要求、能否投用、能否取得预期的排污效果,则缺乏有效的强制性验收和监管机制,很多项目完成之后无人管理。如瓯海大道DN900污水主干管西端污水管建成4年未投运以及主塘河东岸—温瑞大道雨污管(瓯海大道段)堵塞,导致瓯海经济开发区、霞王蟠凤片、河庄片及梧田工业基地等片区污水无法排放。七都污水处理厂落成在即,但七都片区污水管网几乎空白,马上将面临无水可处理的窘境。二是部分建设项目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和档案资料缺失问题。排污管网的运行或荒废状态,没有哪个部门能给出具体的权威数据。有些刚刚建设完成的管道就已经沉降或淤塞不能使用。部分项目因竣工图纸资料不齐全,给管网后续的排查及维护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如大量雨污泵站由于缺乏土地及房产证件,且移交程序复杂,造成长期无法移交给排水公司发挥作用。宁波路南段、福州路、大连路的管网已经建成多年,但由于竣工验收及移交的原因,排污管道至今空置不能使用,排水管道也处于淤塞状态。瓯江南口大桥南接线道路工程施工,损坏龙湾区管径达2米的一级主干管造成周边沉陷才发现,至今未修复。三是城区地下管网老化、渗漏,雨污合流等现象也较为普遍。鹿城区双屿、仰义等部分区域因雨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年久失修,堵塞严重,遇有大雨便出现内涝。清明桥沿河住宅区地势较低,因标高问题,无法与市政排污管连接,污水不能排放。

  (四)要素制约明显存在,部分基层单位存在等待观望思想。一是资金问题仍然是当前水环境整治的最主要制约因素。地下管网的排查及疏通工作,由于需要较大资金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排查公司,致使该项工作进展缓慢。塘河水系按照“七无七有要求,3-5年需清淤一次,投资数额近2亿元,缺口较大。农村小流域整治因空壳村无力承担其中20%的自筹资金,致使许多项目已立项而未能实施。各责任主体在黑臭河道整治中,一方面为了考核而做大投资规模,另一方面目前只是做了一些垃圾清理及河面保洁的面上工作,对涉及资金投入大的项目如河道清淤的工作,则推进乏力。二是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特别是镇街截污纳管方面的人才缺乏以及相关质量监管人员的力量不足也影响了工程进度和质量。三是土地指标和政策处理也制约了水环境整治顺利推进。如任桥河整治工程由于涉及48亩农保地,土地指标未落实,造成工程延期从而导致该片区防汛形势更趋严峻。

  (五)全民治河氛围不浓,依法监管仍有待完善。一是河道长效管护机制还没有有效建立。在垃圾河、黑臭河整治中,重项目推进,轻标准要求,整治后续管理未及时跟进,出现反弹。部分企业偷排、不达标排放污水,偷排建筑泥浆等现象仍然存在,责任管理机制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二是环境执法力度仍需加强。各级政府虽然做出了很大努力,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面临产业结构不合理、转型升级慢的困境,尽管加大了环境污染入刑打击力度,但对于一些低小散企业的法律震慑仍然不强,“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难以根本扭转,导致企业违法风险转嫁于社会来承担,治水倒逼产业转型仍需经历相当长的结构调整阵痛期。三是市民环境意识仍需提升。垃圾乱倒、污水直排河道现象仍然普遍,河道周边畜禽养殖依然是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的一大难点。一边是政府花大力气开展“清三河”行动,一边是企业和群众随意排污、倾倒垃圾,源头污染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整治效果难以巩固。四是河道管辖职责仍需进一步明确。虽然推出了“河长制”,但其实际成效跟预期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河道的管辖不够明确,职责不清的问题,有的单位往往能推则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点,都想置身事外,整治完成了的河道由谁来实施日常管理成为一大难题。

  三、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加快水环境整治,是实施“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重中之重,是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最突出的民生工程。我市水环境整治积弊重、投资大、时间长,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决心和信心,以真抓实干的精神加以推进。

  (一)进一步健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环境整治氛围。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当进一步提高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发挥在水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投入,并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全社会合力护河、治河的长效机制。一要严格落实“河长制”、整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绩问责内容,在考核内容上,不仅要突出投资率和进度,更要突出水质指标改善和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的有效运行。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各自职责,明确工作界面,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协作,共同推进水环境整治。要尽快完善水环境整治统筹协调机制,理顺“治水办”和“塘河办”的关系,明确职责。三要通过舆论宣传和政策机制引导,促使单位和市民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水环境整治保护工作,并形成全民监督的氛围。

  (二)进一步提高截污治污水平,加快沿河城中村改造步伐。截污治污是水环境整治的关键。一要加大投入,继续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同步配套建设,尽快实现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的目标。要健全完善“一城一网”的污水管网管理体制,集中精力解决管网“无、漏、错、塞”和沉降等问题,加大三级管网和“最后一米”接户管攻坚建设力度。当前尤其要高度重视全面推进过程中的质量监管问题,完善工程验收机制,健全相关档案管理,想方设法保证排污管网的畅通和各类排污(水)泵站的正常运行。相关各级人大在审议政府财政预算报告时,要特别关注水环境整治经费投入和项目建设效益发挥情况,督促政府做好调整和平衡工作。二要加快推进永强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西向生态填埋场等工程建设,有效化解市区垃圾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高度重视工业污泥、建筑渣土消纳处置场所建设和监管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我市建筑渣土乱倾倒,甚至倾倒入江的问题。三要加快沿河城中村改造步伐,将水环境整治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沿河拆违促进城中村改造,以城中村改造有效改善水质和面貌。对暂时不具备纳管集中处理条件的旧村,应当按照条例要求,先行拆出一定宽度的河岸,搞好园林绿化,落实临时性的截污纳管措施,让水环境尽早少被污染一点。

  (三)加快沿河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改善沿河景观面貌。把水环境整治与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削减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基本手段。一要在全线排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把沿河所有入河排污口全部掐断,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关停或搬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从根本上减少对河流的污染。宁愿发展放慢一点,也要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尽早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二要加快河道的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清淤和河道生态建设,科学优化调水方案,促进水体流动,改善河道水质。三要完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河道日常管护和监督,建立并实施岸上、水里一体化保洁,切实巩固垃圾河整治成效,防止反弹。四要继续深入开展退河还绿工作,加快沿河绿化和滨水公园建设,确保早日实现沿河绿地连线成片,形成滨河景观绿道网。

  (四)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市、区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保持及时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新建区域污水收集系统的把关验收,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偷排或超标排放、乱倒垃圾等行为。二要进一步加大对电镀、制革、化工等重点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有效控制行业性污染。三要下大力气关闭、搬迁占用河道或在河道边沿的畜禽养殖场,特别是要调整畜禽养殖补贴政策,环保达标应是养殖户拿到财政补贴的前置条件,防止边污染环境边享受政府补贴的怪相。四要重视解决局部地段餐饮污水严重破坏河道水环境的问题,对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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